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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超过250m的超高层建筑,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提高了!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2018年4月10日《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急电源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的消防供电回路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至专用母线段,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h。

这个规定有四层意思:负荷等级、应急电源、供电回路、供电时间,要求清晰、明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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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等级
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消防设备负荷等级最高为一级负荷,此处将250m以上超高层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设备负荷等级提高到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符合超高层建筑消防特点,标准提高有利于火灾时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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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电源
应急电源别无选择,只有采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闪点≥55℃)比汽油(闪点在-50℃~-20℃)、天然气稳定性更好,安全性更高,便于运输、储存。有此规定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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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等级
这里主要指的是柴油发电机组的消防供电回路,由于它要用于火灾情况下人员疏散、消防灭火,因此该供电回路的可靠性要求很高。因此,“要求”要求该供电回路需采用专用线路,并且低压配电处设置专用的母线段。典型的线路参见图1。

高度超过250m的超高层建筑,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提高了!
图1  消防专用母线段(图中III段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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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时间
这个供电时间指的是整个应急供配电系统的连续供电时间,也就是从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到消防供电回路,再到专用母线段,一直到消防用电设备,整个系统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3.0h,此时间与消防水系统连续供水时间、建筑物相关材料的耐火极限等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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